信息來源: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發布時間:2024年10月23日 |
一、建筑與裝飾工程 1.2021年《北京市建設工程計價依據——預算消耗量標準》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中“1-42 房心回填土”的適用范圍為哪些?適不適用于地下室內回填土? 答:2021年《北京市建設工程計價依據——預算消耗量標準》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中“1-42 房心回填土”適用于無地下室工程的室外設計地坪以上,首層地面墊層以下室內部位的土方回填,不適用于地下室室內土方回填。 2.依據2021年《北京市建設工程計價依據——預算消耗量標準》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確定建筑安裝工程費的,鋼筋桁架樓承板如何執行? 答:鋼筋桁架樓承板按照第六章金屬結構工程說明第六條二款:“鋼筋桁架樓承板執行壓型鋼板子目”執行,需將“6-19壓型鋼板”子目中主材“熱軋鋼板樓板 δ6mm”替換為設計要求的“鋼筋桁架樓承板”。“鋼筋桁架樓承板”為工廠成品構件,材料費中應包括底板鋼板及與之一體化成型的鋼筋,現場制作、安裝的鋼筋另行計算。 3.依據2021年《北京市建設工程計價依據——預算消耗量標準》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確定建筑安裝工程費的,明框玻璃幕墻體系中的金屬壓板與扣蓋執行什么子目? 答:明框玻璃幕墻體系中常規的金屬壓板與扣蓋應分別按照材質執行“12-262 型鋼龍骨”或“12-263 鋁合金龍骨”子目。 4.依據2021年《北京市建設工程計價依據——預算消耗量標準》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確定建筑安裝工程費的,金屬欄桿工廠制品中已包括了一體化成型的金屬扶手,扶手還需另執行子目嗎?欄桿計算工程量時,高度如何計取? 答:依據2021年《北京市建設工程計價依據——預算消耗量標準》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確定建筑安裝工程費的,金屬欄桿工廠制品中已包括了一體化成型的金屬扶手,扶手無需另執行子目。計算欄桿工程量時,欄桿高度從安裝部位的結構上表面算至扶手頂面。 二、通用安裝工程 5.2021年《北京市建設工程計價依據——預算消耗量標準》第四冊電氣設備安裝工程中規定“豎直通道電纜敷設時,執行相應子目,但人工工日乘系數 1.3”,本條中的“豎直通道”是指什么?豎直通道敷設電纜是否區分有無樓板、層高及敷設方式? 答:豎直通道是指強電井等需垂直敷設電纜的場所。豎直通道敷設電纜不區分有無樓板、層高及敷設方式。 6.2021年《北京市建設工程計價依據——預算消耗量標準》第四冊電氣設備安裝工程電纜敷設子目是否包括有限空間作業措施? 答:不包括,需根據施工方案另行測算,列入安全文明施工費。 7.2021年《北京市建設工程計價依據——預算消耗量標準》第四冊電氣設備安裝工程插座暗裝區分單聯及雙聯,如何區分單聯及雙聯? 答:單聯插座指能接入一個插頭的插座,雙聯插座指能接入兩個接頭的插座,例如雙孔插座或三孔插座為單聯插座,五孔插座為雙聯插座。 8.依據2021年《北京市建設工程計價依據——預算消耗量標準》確定建筑安裝工程費的,計算風管長度時,當豎向風管和水平風管相交時,是否按照豎向風管的中心線和水平風管的中心線相交點計算?還是以接邊計算? 答:按照豎向風管的中心線和水平風管的中心線相交點計算。 9.依據2021年《北京市建設工程計價依據——預算消耗量標準》確定建筑安裝工程費的,保溫風管與支架間的墊木是否需要單獨計量? 答:安裝不需要單獨計量,已包含在支吊架安裝工作內容中,但墊木主材消耗量需另行計算。 10.2021年《北京市建設工程計價依據——預算消耗量標準》第九冊消防工程中鋼管(溝槽連接)子目是否包含管件安裝工作內容? 答:鋼管(溝槽連接)子目包含溝槽直接頭安裝,彎頭、三通、四通等管件安裝需單獨執行管件安裝相應子目。 11.依據2021年《北京市建設工程計價依據——預算消耗量標準》確定建筑安裝工程費的,執行第十冊給排水 采暖 燃氣工程防水套管安裝子目時,是按照主管道規格執行還是套管實際規格執行? 答:按照主管道規格執行。 12.2021年《北京市建設工程計價依據——預算消耗量標準》第十冊給排水 采暖 燃氣工程室內塑料管安裝子目是否包含鋼塑轉換接頭安裝及材料用量? 答:室內塑料管安裝子目包括鋼塑轉換接頭的安裝,但轉換接頭主材消耗量需另行計算。 三、市政工程 13.2021年《市政工程預算消耗量標準》第四冊管網工程第十一章非開挖施工中第一節頂管工程11-66至11-78 泥水平衡頂進子目材料中“17010018-1 鋼管”的作用是什么? 答:泥水平衡頂進子目材料中“17010018-1 鋼管”的作用是進出泥漿管。 四、園林綠化工程 14.依據2021年《園林綠化工程預算消耗量標準》第二章苗木規格與種植穴(坑)、槽對照表確定掘苗土球規格時,若苗木的胸徑與樹高不對應,以哪項為準? 答:以胸徑對應土球規格為準。 五、費用指標 15.根據《關于印發〈關于執行2021年〈北京市建設工程計價依據——預算消耗量標準〉和〈北京市房屋修繕工程計價依據——預算消耗量標準〉的規定〉的通知》(京建法〔2021〕11號)規定,在編制最高投標限價時,《預算消耗量標準》未包括的建筑安裝工程費用項目,《北京工程造價信息》發布了相應費用指標的,其費用應依據基準期的費用指標自主測算,合理確定,但不得低于相應費用指標的中間值。請問:執行2021年《預算消耗量標準》的子目時,按設計要求補充的主材或設備是否作為按《北京工程造價信息》費用指標的中間值計算現場管理費、企業管理費及利潤基數?2021年《預算消耗量標準》中沒有相同或類似消耗量子目的,編制人自行補充的子目中列出的材料是否作為上述費用的計算基數。 答:按《北京工程造價信息》費用指標的中間值計算現場管理費、企業管理費及利潤時,2021年《預算消耗量標準》子目中列出的材料,作為現場管理費、企業管理費及利潤的計算基數;未列出的材料則不作為計算基數,例如:執行2021年《園林綠化工程預算消耗量標準》種植工程子目時,按設計要求補充的苗木主材不作為現場管理費、企業管理費及利潤的計算基數。另外,2021年《預算消耗量標準》中沒有相同或類似消耗量子目的,編制人自行補充的子目中列出的材料應作為上述費用的計算基數。 16.依據2021年《北京市建設工程計價依據——預算消耗量標準》確定建筑安裝工程費的,工程定位復測費用如何計價? 答:工程定位復測費屬于現場管理費的組成內容,需根據相應措施方案和市場價格測算確定。測算方法可參考《2021年〈北京市建設工程計價依據——預算消耗量標準〉費用項目市場化計價案例指引》現場管理費的相關內容。 17.建筑物內安裝工程、室外管道工程及市政電力工程的工程水電費與冬雨季施工增加費如何執行《北京工程造價信息(建設工程)》費用指標? 答:建筑物內安裝工程工程水電費與冬雨季施工增加費包含在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相應指標中,無需單獨計算;室外管道工程及市政電力工程工程水電費與冬雨季施工增加費可依據市政工程相應費用指標計算。 |